強冠公司販售「全統香豬油」原料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油,被高雄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裁罰5000萬元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撤銷裁罰。衛生局表示,將會提起上訴。

高雄市衛生局於民國103年間,查獲強冠違法使用不合格原油製成香豬油,裁罰強冠新台幣5000萬元,並銷毀查扣豬油原料及成品。

衛生局說,對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結果深感遺憾,仍堅持立場認為應維持裁罰最高額,將於收到裁判書後提起上訴,以維護食品業製造紀律與確保民眾食品安全。

衛生局重申重視食安問題,加強食安稽查,保障市民食的安全,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勿心存僥倖,以身試法,將堅持一貫原則,對於不法業者嚴懲不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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